蘭益酒招商政策
瀘西縣蘭益釀造有限公司的政策:
1、省外市場設(shè)地市級、縣級代理,年,地市級簽訂合同銷量為50萬∕年,縣級為20萬∕年。
2、前期開發(fā)市場,單次進貨2萬元以上,可將年終返點(百分之五)提前返,作為市場支持,但不再有年終返點;單次進貨未達到2萬元的,將按進貨金額的百分之二以品嘗酒的形式作為支持,年終達到合同銷量再返百分之三。
3、前期開發(fā)市場根據(jù)進貨量提供相應(yīng)的促銷品支持;針對首次進貨20萬以上的客戶,并達到一定條件(如交納市場維護金,年銷量300萬以上),我們可以提供更大的宣傳支持,詳情再議。
4、付款方式:款到發(fā)貨,我公司在收到貨款后,5天內(nèi)安排發(fā)貨。
5、單次進貨2萬元以上的,運輸費用由我們公司承擔(dān),單次進貨2萬元以下的,運輸費用原則上由客戶承擔(dān),特殊情況可向公司申請?zhí)厥庵С帧?/p>